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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——变更企业地址

审批依据 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16条、国家药监局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
办事程序 企业申请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→省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→市场监督处审查提出意见→局领导审批→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→省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→通知申请企业

申报材料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;
企业申请;
拟变更后的经营场所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;
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副本原件及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
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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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6-12-10 14:52:19